每月最高800元!聊城发布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工作方案

2025-08-29 15:39:06 来源:聊城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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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6日,记者从聊城市民政局了解到,为加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工作,提振养老服务消费,推动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聊城近日出台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将通过财政资金对符合条件的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购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予以补贴。

  《方案》规定,补贴对象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依据《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42195—2022),经统一评估为中度及以上失能、居住地为聊城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以下简称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且购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的服务地址在聊城境内。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补贴内容涵盖居家养老、社区养老及机构养老等多种服务形式。具体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国家及省级民政、财政部门的要求动态调整。补贴资金将通过民政部“民政通”(含小程序和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电子消费券适用于自愿参与且信誉良好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及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

  《方案》明确,电子消费券可以对补贴项目范围内的个人自付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予以抵扣。在每月最高抵扣额度范围内,抵扣比例暂定为养老服务消费金额的40%。其中,长期入住机构、“喘息”服务、日间托养抵扣额度暂定为每人每月最高800元,居家上门服务抵扣额度暂定为每人每月最高500元。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将根据中央、省有关要求,适时调整相关抵扣比例和额度等。各县(市、区)已有养老服务领域财政补贴政策的,应根据实际情况与本项目做好衔接。

  值得注意的是,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正在享受长期护理保险待遇的,对于其符合此次补贴项目范围内的养老服务消费金额,扣除已享受的长期护理保险待遇后,个人自付部分可通过电子消费券按规定比例予以抵扣。

  《方案》规定,项目实施期限为12个自然月,自2025年8月开始,按上级统一要求确定结束时间。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含老年人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村、社区工作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按照自愿原则,通过“民政通”(含小程序和APP)线上注册个人账号,并提交领取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申请。(聊城日报 张承斌 韩龙)

责任编辑:福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