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2482万老年朋友 山东养老服务改革文件出台
鲁网12月12日讯 近日,山东省出台《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系统谋划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实施路径。12月11日,山东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庄严就《实施意见》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及惠民亮点,向媒体进行了详细解读,回应了全省2482万老年朋友及其家庭的关切。

庄严指出,“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养老工作既是每个家庭的“关键小事”,更是“国之大者”。山东是全国老年人口最多的省份,60岁及以上人口已达2482万,进入中度老龄化社会。《实施意见》立足这一基本省情,聚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医养康养相结合等重点领域深化改革,着力探索全国老年人口第一大省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整体解决方案,为全国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探路先行。
近年来,山东省养老服务工作在全国率先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服务项目较国家清单增加75%;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提高到76.4%,超国家“十四五”规划指标21个百分点;入选全国首批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试点省份,争取补贴资金、累计发放消费券数量均居全国首位;失能老年人照护、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医养康“五床联动”融合发展等经验多次被民政部在全国推广。
《实施意见》重点从发挥政府主导、市场配置资源、社会参与、家庭养老基础性作用四个方面提出15条改革举措,明确到2029年,基本建成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让养老服务更适宜、多样、智能、安全。
《实施意见》着眼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系统提出了“以事业带产业、以产业促事业”的双轮驱动发展路径。发展养老事业层面,着力完善政策制度、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和监督管理机制,筑牢“老有所养”基础,确保人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壮大养老产业层面,提出培育市场主体、推动科技创新、壮大产业集群等具体路径,推动养老服务从“保基本”向“优品质”“兴产业”拓展。
《实施意见》创新性提出构建“政府有为、市场有效、社会有情、家庭有爱”的“四有”工作格局,通过明确政府、市场、社会、家庭和个人的责任边界与联动方式,着力形成责任共担、多元共济、优势互补、有机衔接的推进机制。这一系统性制度安排,是对老龄化社会规律的深刻把握,旨在最大程度凝聚社会共识和部门合力,推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养老新格局。
《实施意见》在政策设计上,紧扣老年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精准发力。针对“家门口养老”的普遍期盼,着力加强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发展嵌入式社区养老服务;围绕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难题,深化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推广“五床联动”模式,系统构建医康养护有序衔接的照护体系。(鲁网记者 褚福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