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起!个人养老金账户可购买储蓄国债

2026-06-01 14:12:14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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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1日讯 今天是2026年6月1日,备受关注的个人养老金储蓄国债(电子式)业务正式落地实施。根据财政部、央行发布的《关于储蓄国债(电子式)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债〔2025〕5号),即日起,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正式打通国债投资渠道。对于山东及全国投资者而言,这意味着养老资产配置中多了一个“国家队”级别的安全选项。

  一、 个人养老金投资者如何购买储蓄国债(电子式)?

  根据财债〔2025〕5号文件第二、三、四条,购买流程具有严格的账户闭环和渠道限制,具体步骤如下:

  1. 账户开立与绑定

  投资者必须在开办机构(即同时具备个人养老金业务资格和储蓄国债承销资格的银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在首次购买前,开办机构会为投资者自动开立一个个人养老金专用国债账户。该账户与养老金资金账户强制绑定,专门用于记录国债持有情况,资金往来和税收政策完全遵从个人养老金制度规定。

  2. 购买渠道与操作

  投资者可通过开办机构已开通的渠道购买,包括柜面、手机银行、网上银行。财政部和央行会在每期储蓄国债发行通知中公布具体的办理渠道。购买资金直接从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划扣,本息到期后自动返还至该账户,实行封闭运行。

  3. 领取与注销限制

  在注销养老金资金账户前,必须确认对应的专用国债账户中无未到期储蓄国债。这意味着,如果国债未到期,投资者无法提前支取资金,必须遵循个人养老金的领取条件(如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等)。

  二、 储蓄国债(电子式)有哪些优点?

  结合财债〔2025〕5号文件及《储蓄国债(电子式)管理办法》,其核心优势体现在安全性与制度设计上:

  国家信用背书:由财政部发行,以国家信用担保还本付息,安全性极高,适合风险厌恶型养老资金。

  收益确定性强:通常为固定利率,按年付息,收益不受市场波动影响,提供稳定的现金流。

  税收优惠叠加:在缴费环节享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每年限额1.2万元),投资收益在账户内暂不征税,领取时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专属额度保障:拥有独立于普通市场的“养老金专属额度”,提高了购买成功率。

  三、 开办机构的发行额度是多少?

  财债〔2025〕5号文件第五条明确了动态分配机制,并未设定全国统一的固定发行总额。

  额度来源:财政部从每期储蓄国债的“机动代销额度”中切分一部分,作为向养老金投资者销售的专属额度。开办机构获得的基本代销额度不得向养老金投资者销售。

  分配规则:各开办机构的专属额度分配比例按季度调整。首次分配根据各机构养老金资金账户中未投资金额的比重确定;后续根据上一季度实际向养老金投资者售出金额的比重动态调整。日终未售出的专属额度由财政部收回。

  四、 目前有哪些个人养老金产品可以投资?

  根据人社部发〔2024〕87号等文件,个人养老金产品范围已形成五大类体系:

  储蓄存款(包括特定养老储蓄)

  理财产品

  商业养老保险

  公募基金(含养老目标基金、指数基金等)

  储蓄国债(电子式)(2026年6月新增)

  截至2025年底,市场上已有超1200只个人养老金产品,储蓄国债的加入填补了低风险、中长期限产品的空白。

  五、 对投资者与市场的影响

  对投资者而言:储蓄国债提供了“压舱石”选项。对于临近退休或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可以将部分资金配置于国债锁定无风险收益,从而更从容地将剩余资金配置于权益类基金,优化整体资产组合的风险收益比。

  对市场与体系而言:

  完善产品谱系:填补了R1级(超低风险)产品的缺口,使个人养老金产品线从低风险到高风险全覆盖,增强了制度吸引力。

  引入长期资金:储蓄国债的长期限特性与养老资金的长期性高度匹配,有助于将社会零散资金转化为支持国家建设的长期资本(耐心资本),优化国债市场投资者结构。(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王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