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随人走”:国务院新政破解“异地养老”难题

2026-06-05 15:50:07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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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4日讯 长期在济南帮子女带娃、却因户籍不在本地而无法享受社区养老服务的“老漂族”,即将迎来制度性破局。国务院日前印发的《关于推行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逐步将未落户常住人口纳入常住地养老助老、社会救助等基本公共服务范围,彻底打破公共服务与户籍捆绑的传统模式。

  新政核心:养老不再看户籍,只看“常住地”

  对于数以千万计随子女进城的老年人而言,最现实的痛点莫过于“人来了,服务没来”。以往,社区日间照料、适老化改造、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等资源往往优先覆盖本地户籍老人,未落户的常住老人常被排除在外。

  此次《意见》直击这一痛点,确立了“常住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全新原则。这意味着,无论户籍在何处,只要在济南等城市长期稳定居住,就有权平等享有当地的养老服务资源。国家发改委相关人士解读称,此举旨在推动公共服务从“户籍地”向“常住地”转变,让“老漂族”在异乡也能安心养老。

  制度兜底:异地就医更便利,急难救助“就地办”

  除了日常养老服务,《意见》在医疗保障和急难救助方面也做出了针对性安排,为流动老人的晚年生活构筑安全网:

  医保松绑:文件明确要求,各地不得将办理职工医保退休人员待遇与在当地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绑定。这将有效解决部分随迁老人因养老金在老家发放而无法在常住地享受医保待遇的困境。同时,新政将持续加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让老人在常住地看病报销更便捷。

  救助无门槛:针对突发困难群体,《意见》取消了户籍地申请限制,规定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困难的人员,在急难发生地按规定给予临时救助。这意味着,即便户籍不在济南,若老人在济突发疾病或陷入困境,可直接向当地社区申请救助,无需奔波回原籍。(鲁网记者)

责任编辑:王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