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文旅部公布13起老年及保险旅游团违规案例

2026-06-05 17:08:07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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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6月5日讯 近年来,以“低价”“免费”“回馈”为名,面向老年群体或保险客户的旅游团强制购物、诱导消费等问题屡有发生,严重侵害了游客权益,扰乱了市场秩序。近期,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持续加大执法力度,集中整治旅游行业乱象,从严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有效净化了市场环境。

  为加强警示教育,提高游客法治意识和辨识能力,文化和旅游部今日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例,其中多起涉及老年旅游团及保险客户旅游团的违法违规行为。这些案例为老年游客敲响了警钟,也为相关市场主体划清了经营“红线”。

  警惕“馅饼”变“陷阱”:老年旅游团乱象丛生

  本次公布的案例中,针对老年游客的违规行为手法多样,极具迷惑性。

  一是“不合理低价游”诱导购物。河南省豫中旅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濮阳分公司曾发布“199元桂林6日游”产品,行程中却安排了7个购物场所,并通过收取“人头费”和购物回扣牟利。该公司最终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停业整顿30天及罚款6万元。

  二是言语胁迫、强制购物。在新疆西部之旅国际旅行社组织的“北疆游”中,导游刘某玲公然对老年游客发表“不买东西就下车”等威胁性言论。导游韦某森在带团时也使用恶劣语言胁迫购物。相关责任人均受到了罚款、暂扣导游证等处罚。

  三是虚假宣传、隐形消费。山东鲁燕旅游有限公司发放“99元旅游年卡”广告,却未告知游客需额外支付餐费、门票,构成虚假宣传。上饶市光大国际旅行社则冒用“老年大学”名义进行宣传,误导老年消费者。

  四是无资质组织、会销推销。更有个别不法分子,在未取得任何经营资质的情况下,通过社交平台以极低价格(如20元/人)组织老年旅游,实则为推销保健品的“会销”活动搭建场景,严重侵害老年人财产和健康安全。

  保险旅游团“猫腻”多:免费午餐不好吃

  以保险客户为目标的旅游团,同样成为违规行为的重灾区。文旅部门指出,此类活动常以“客户回馈”“福利”为名,实则为购物团披上“马甲”。

  一是无资质组织出境游。多起案例显示,保险公司销售人员或相关人员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私自组织保险客户参加出境旅游(如越南、老挝、港澳游等)。泰州圆梦国际旅行社甚至在不具备出境游资质的情况下组织“越南芽庄游”。

  二是“零团费”“负团费”运营。这类团队往往不向地接社支付接待费用,甚至向游客收取极低费用(如免费、699元越南6日游),地接社和导游的收入完全依赖购物回扣,导致行程中强迫购物现象高发。有游客反映“被关在购物店内购物”“被要求补交团费”。

  三是合同不规范、责任不明。部分保险团组织关系混乱,如保险业务员招徕游客后“转卖”给旅行社,旅行社之间又不签订委托合同,一旦发生服务质量或强制购物问题,容易出现责任推诿,维权困难。

  执法亮剑:严惩违规主体,净化市场环境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各地文旅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旅行社条例》《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涉事企业及个人进行了严厉查处。处罚措施包括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暂扣或吊销导游证等,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实行“双罚制”,有力震慑了违法经营者。

  文化和旅游部表示,将持续推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保持对“不合理低价游”、强迫购物、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同时提醒广大游客,特别是老年朋友:

  1. 警惕低价诱惑。对价格明显低于成本的旅游产品要提高警惕,认清“不合理低价游”背后必然伴随购物安排或自费项目。

  2. 选择正规旅行社。报名参团时,务必查验旅行社的《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签订规范的旅游合同。

  3. 抵制强制消费。行程中如遇强迫、诱导购物,应注意保留视频、录音、合同、购物凭证等证据,依法理性维权,可拨打政务服务热线12345进行投诉举报。

  4. 谨慎购买高价商品。在旅游购物点,尤其是珠宝、玉石、保健品等商品,要保持理性,避免冲动消费。

责任编辑:王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