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出台“物业+养老”实施方案 破解居家养老“最后一公里”
鲁网8月17日讯 近日,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房屋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物业+养老”服务的实施方案》(沪民养老发〔2026〕9 号),这是上海在总结一年多试点经验基础上,首次以制度化方案形式,将“物业+养老”模式从 9 个试点区推向全市,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落下关键一子。
试点先行:9 个区探出“各具特色”服务清单
据了解,上海“物业+养老”服务试点已开展一年多,9 个试点区探索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服务清单,积累了可复制的实践经验。
徐汇区探索成立“物业+居家养老”指挥中心,在每个街镇至少建成 1 家实体化运作的“物业+居家养老”服务站;虹口区有针对性地涵盖老旧小区、商品房小区进行试点,探索形成“基础服务+增值服务”模式;普陀区利用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建立“物业+居家养老”服务驿站;杨浦、黄浦等区依托线上小程序,接入各类养老服务资源,提升了服务效率。
此次《实施方案》的出台,正是对上述试点成果的巩固和深化。
三大类基础服务,贴着老年人日常需求走
《实施方案》明确,各区民政部门可根据辖区老年人居家养老需求,整合各类资源,围绕照护服务、维修服务、家政服务等高频需求,形成指导性“物业+养老”服务基础清单,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发布。
具体而言,三类基础服务包括:
照护服务:提供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康复护理、助餐送餐、助医陪诊、上门助浴、协助出行、探访关爱、精神慰藉、委托代办等;
维修服务:提供家电维修、管道疏通、室内维修等;
家政服务:提供上门保洁、整理收纳、家具家电清洗、消杀消毒等。
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和养老服务机构,可在此基础上增设个性化服务。
两种服务模式,物业“单干”或“联姻”均可
物业服务企业如何切入养老服务?《实施方案》给出两条路径:
一是合作模式,支持物业服务企业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将专业养老服务引入住宅小区;二是自建模式,鼓励有意从事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自身条件,通过设立养老服务部门、成立独立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等方式,为业主提供多样化、专业化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各区、各街镇将结合实际,选取条件成熟的住宅小区,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
收费必须公示,特殊困难老年人有兜底
收费问题历来是老年群体最关心的焦点。《实施方案》明确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应综合考虑老年群体的消费能力、消费意愿以及服务成本等因素,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投诉方式等事项,应在小区显著位置公示,做到公开透明。
同时,有条件的区、街镇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养老服务机构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等群体的居家养老服务,体现政策温度。
物业人员纳入养老培训,双向赋能提技能
养老服务好不好,关键在人。《实施方案》提出双向培训机制:
各区民政部门将提供“物业+养老”服务的物业工作人员纳入所在区养老顾问、养老护理员培训范围,储备一支兼具养老服务理论知识和基本服务技能的队伍;各区房管部门则将提供“物业+养老”服务的养老工作人员纳入所在区物业行业培训范围,结合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培训体系,提供相关政策、物业技能、服务规范等专项培训。
此外,上海还将探索建立“物业+养老”服务案例和知识库,在工作中推广使用。
智慧平台联动,物业当好“服务前哨”
为推动服务供需高效对接,《实施方案》提出建设“物业+养老”服务平台,归集提供居家养老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及养老服务机构清单、服务范围等信息。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结合智慧物业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在三级养老服务网络中发挥“服务前哨”与“需求探头”作用,实现服务在线预约、支付和评价等功能;推动服务数据纳入区级养老服务平台,及时将服务能力范围以外的需求通过街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转介至专业养老服务机构。
同时,支持“一键通”智能呼叫服务企业与有条件的物业服务企业联动,做到异常情况主动发现、快速响应。
监管兜底,纳入养老服务质量日常监测
《实施方案》从行业监管层面作出安排:各区民政部门应支持养老服务机构与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合作,成效显著的可以纳入养老服务机构服务质量日常监测特色加分项;各区房管部门应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高责任意识、提升服务水平,发挥行业组织引导作用,加强行业自律。
此外,各区可依托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家门口养老服务站等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设施,因地制宜设立“物业+养老”服务站点,缩小服务半径。
鲁网·银龄观察
在上海这座深度老龄化超大城市,“物业+养老”的意义不止于增加一项服务,更在于把养老服务“嵌”进老年人最熟悉的小区环境里——由天天见面的物业人员作为服务入口,既降低了老年人接受服务的心理门槛,也压缩了响应距离。从 9 个区试点到全市制度化推广,上海的这一探索,为全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提供了一个可参照的样本。(鲁网银龄频道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