覆盖城乡 民政部印发《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管理指引》
鲁网7月14日讯 近日,民政部印发《城乡三级养老服务网络建设管理指引》(民函〔2026〕41号,以下简称《指引》),就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意见》作出具体部署,加快健全覆盖城乡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提高养老服务的可及性、便利性和精准化。
《指引》明确构建"县级综合养老服务管理平台 + 乡镇(街道)区域养老服务中心 + 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站点"的三级网络架构,各层级功能各有侧重。县级平台主要整合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等力量,承担服务示范、行业指导、应急救援、资源协调、数据归集、为老服务六大功能,并作为枢纽推动县域"养联体"建设。乡镇(街道)中心依托条件较好的特困供养机构、优质民办机构或综合为老中心设置,可按辐射能力覆盖多个乡镇(街道),重点开展专业照护、服务转介、资源链接、探访关爱、家庭支持,并鼓励"中心+站点"链式运营。村(社区)站点则因地制宜发展嵌入式设施和互助性站点,提供日间照料、上门服务、转介、文娱、短期托养、助餐、探访关爱等功能组合,鼓励"党建+养老""物业+养老""家政+养老"等多元模式落地。
民政部在通知中同步提出五项具体要求。一是做好宣传解读,迅速将文件传达到基层,通过培训、观摩提升建设质效,推广可复制经验。二是纳入相关规划,省级民政部门对照"十五五"养老服务相关规划倒排工期,将任务分解到市县,老龄化程度较高、人口密度较大地区可适当加密布局,新建改扩建项目既要符合建设标准也要符合《指引》功能要求。三是突出重点群体,聚焦失能刚需扩大普惠供给,县级平台强化失能失智照护示范,乡镇中心设置全日照料床位并开展家庭照护者培训,发展社区嵌入式设施和上门服务,鼓励公建民营、盘活存量,支持社工介入。四是规范认定管理,由地市级明确认定标准和程序,逐一对县级平台和乡镇中心认定后,在全国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上标注,村级站点同步填报信息,省级加强统计分析。五是加强指导评价,监测设施利用率、功能完备性、可持续性、群众满意度等指标,对进度缓慢地区加强调度。
几个值得关注的信号
失能失智成为三级网络共同锚点。从县级平台的"照护示范"、乡镇中心的"全日照料+家庭照护者培训",到村社站点的"上门护理包",三级功能均围绕失能刚需展开,普惠供给导向明显。
"平急两用"+ 数据归集。县级平台首次明确按"平急两用"储备应急床位和支援队伍,并整合高龄津贴、三类补贴、机构备案等数据对接全国系统,数字化监管底色加重。
运营机制更灵活。鼓励县级直管特困机构、委托社会力量运营、中心带站点连锁化,农村则支持集体经济发展养老、"五老"和低龄健康老人志愿参与,可持续命题是重点。(鲁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