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高龄津贴新规10月2日起施行 80岁以上户籍老人全员可领

2026-09-07 16:25:51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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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7日讯 近日,济南市民政局、济南市财政局联合印发《济南市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济民发〔2026〕14号),明确自2026年10月2日起,凡是具有济南市户籍、年满80周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均可申领高龄津贴,原“80—89周岁无离休金、无职工养老保险”的限制一并取消。

  这意味着,济南高龄津贴从“兜底困难老人”走向“普惠全体高龄老人”,只要年龄和户籍“双达标”,不管有没有退休金,每月都能多一笔“暖心钱”。

  三档标准明确,区县可上浮

  新办法划定全市最低发放线:

  80—89周岁: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

  90—99周岁:每人每月不低于200元;

  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不低于500元。

  各功能区(高新区、南部山区、起步区)同步执行,区县可结合财力适当提标。

  按月打卡,衔接“一卡通”

  津贴实行按月发放,原户籍在济的从满80周岁当月起发;外地迁入济南的,从户籍迁入次月起发。发放推行“一人一卡(折)”,逐步纳入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老人离世或无法办卡时,可由直系或近亲属凭书面说明代领。区县民政部门须在每月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足额到账,严禁截留挪用。

  申请不复杂,电子证照免纸质

  本人或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交申请即可,材料包括申请表、身份证、户口簿、银行卡复印件等;若系统能调取电子身份证、电子户籍档案,可免交纸质复印件。村(居)3个工作日内核实并公示5天,街镇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补发、停发、迁移都有细规矩

  补发:首次申领时同步提出,追溯不超过3年;异地已领过的不再补差;原“有养老金不能领”的80—89岁老人,补发起算日不早于10月2日。

  停发:户籍迁出、去世、失联存疑次月起停;家属须在老人去世后1个月内主动报告,多领须退回。

  市内跨区县迁移:迁出地次月停、迁入地次月接,两地民政协商兜底,不让老人“断档”。

  银龄观察:从“看收入”到“看年龄”,是城市适老度的刻度

  过去济南80—89岁档曾限定“无离休金、无职工养老保险”才能领,不少有退休金的普通企业退休老人被挡在门外。此次新规把门槛统一为“户籍+年龄”,与全省高龄津贴“免申即享”改革方向一致,也呼应了鲁网银龄频道长期关注的命题——银发保障不仅要托底,更要让大多数老人有可预期的尊严增量。(鲁网记者)

责任编辑:王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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